刘锋,1970年6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泰安市第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
1993年7月毕业于泰安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政治专业2班。
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经市委选调到山东丰柔皮革集团工作,先后在集团团委、办公室担任领导职务,为集团的规范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1997年7月经公务员招考进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先后担任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科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副主任,2015年1月任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推进工作实践,在人大理论研究、文件起草、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人大代表制度、选举制度研究领域有着较深造诣,多次组织和指导我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注重机关工作制度建设,执笔起草、修订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等近二十项规章制度文件;着力提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设立上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2007年、2012年、2015年先后三次获得市委记三等功表彰。
将鲜花献给您我的母校,将掌声送给您我的母校,您是我永远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