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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2022年06月13日 浏览量: 94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前准备分命题和印发两大任务:试卷命题是教学质量的具体体现,印刷分发关系到试卷数量和保密工作,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工作责任心的重要指标。

(二)教学秘书应在规定试卷命题时限(教学第十四周),宣布进入考前准备工作,要求命题教师明确任务与交卷时间。

(三)未建立试卷库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及专业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命题,试卷应按规范格式出AB卷并附参考答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打印,经试卷命题人认真检查各自试卷,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校对并及时确定最后样卷后,连同试题各章分值分布表交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批准。

(四)教研室主任审核题型、题量是否适当,试题覆盖面是否广泛,难易程度是否相当;院长除对教研室主任在审核试卷方面进行把关外,还要对试卷的格式、分数、答案进行检查,合格批准。批准后的样卷经修订后,正式打印、粘贴、填写试题册后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汇总后,由教研室主任、院长签字后送教务处。任课教师填写试题册不要漏项。

二、考卷的具体要求

(一)考试课程的考试方式应以闭卷为主,如开卷或口试,应事前提出申请。

(二)考题内容由命题教师根据教材、教学大纲或教学目的要求进行,同时也必须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实际出发,对于教务处和部内关于命题的特殊要求,命题人应尽量积极配合。

(三)考试题量、题型、命题范围、难易程度等规范格式符合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标准,考卷试题与以往每份考卷试题的重复率应不超过10%

(四)考试时间规定为120分钟,题量适中。

(五)考试采用标准试卷或标准试卷与答题卡(纸)相结合的方式。

(六)试卷印刷后,办公室负责领取试卷并负责保管试卷,在考前三天完成分卷工作,并附上“考场记录表”(写明监考人、考场地点、院系班级、应考人数),试卷、考场记录表连同考场规则在考前30分钟交监考教师。

以上试卷传递各环节的责任人必须确保试卷的保密。

三、考试实施工作

考试过程中必须做好监考和移交考卷两项任务。严格监考是保证考场纪律的前提,按规定数量、时间完成考卷准确移交是考试成功的重要标志。

(一)考试复习阶段由任课教师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务必说明违纪的利害关系,事先杜绝任何作弊现象。

(二)考试前教学秘书应将考场安排(课程、时间、地点、应考人数、监考等)及时通知各监考教师。

(三)监考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执行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务秘书办理请假或替代手续。

(四)监考人员应在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考场。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当场宣读“考场规则”,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和分卷工作,待开考铃响后,方可发放试题与答题纸。发卷后,监考人员应及时督促学生写好班级、姓名、学号,说明试卷有关注意事项。

(五)监考过程中,各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的“三证”(校园卡、身份证、学生证),因遗失证件而补办的考试证明材料,除经教务处审核批准以外,其余一律无效。

(六)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遵守监考纪律,坚守岗位,严格监考,不得在考场内相互闲谈或抽烟;不得看书报或批改作业及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监考教师应加强严格监督力度,发现任何作弊现象时应在掌握物证后勒令其退出考场,处理作弊必须坚决、果断,不得瞒报。

(七)监考教师务必认真查点核实考试人数,将实考、缺考人数、最早交卷时间和考场情况准确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应将考场记录表(如有作弊情况应附作弊物证)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在统计记录缺考人数后将考场记录表统一交教务处。

(八)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终了前十分钟,提醒学生掌握时间。考试结束时各监考教师应根据参加考试的实到人数,确认答题试卷并核对份数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各监考教师按系、班级、学号分好试卷,并将考卷交教学秘书当面清点份数,双方确认无误后才完成移交工作。

四、考试评分总结

任课教师应根据《泰山学院试卷印制与评阅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批改试卷,按原定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比例,记录学生成绩以及缺考(旷考)、补考学生名单备查,并及时输入学生成绩。2人以上共用一套试卷的课程,需集体阅卷、流水作业。

任课教师应对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包括试题错误或不合理、学生答题错误率较高或学生答题有创见的试题等)进行记录,以便在试卷分析中有所体现。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尽快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将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及成绩分析报告交给教学秘书,兼职教师的学生成绩单及成绩分析报告由教学秘书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