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工作  教学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批改、装订及整理试卷的具体要求

2022年06月13日 浏览量: 83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试卷批改、装订、整理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试卷批改要求

(一)用红色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批改;

(二)要有题首得分(除单选和多选题外,小分以失分计算,每1小题均标明减分情况);

(三)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的卷面成绩栏相一致);

(四)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复审人共同签名;

(五)所有试卷,评阅人在各自评阅的题上签字;总分由复核人签字;

(六)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客观地做好成绩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不得少于150字。

二、试卷封面填写要求

(一)学年、学期、考试日期请填写规范。

(二)任课教师、学院、专业、年级请填写规范,课程名称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填写。

(三)阅卷人、复核人在相应位置签字。

三、试卷装订时间及存档

每门课程的试卷(包括补、缓考)评阅完成后,应按要求将试卷装订成册,经系(教研室)主任检查签字后交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核查签字后归档存放。每学期开学第2周连同补考试卷一起汇总到各教研室(系);第3周二下午,各教研室(系)将试卷全部归档院试卷储存室。

四、试卷装订顺序

阅卷结束后,以教学班为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格式的试卷封面装订学生考试材料,装订顺序为:(一)试卷申报表;(二)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三)考场记录单;(四)试卷分析表;(五)学生成绩单;(六)课程达成度报告;(七)考试改革申请表等;(八)学生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