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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提醒制度

2022年06月13日 浏览量: 197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了有效避免教师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面造成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冲击,稳妥处理制度化管理中的无情和人性化管理中的温情之间的关系,特定本规定。

一、教学工作提醒制度是指在非常规性教学工作和常规性教学工作中容易发生教学事故的环节上,预先予以老师提醒的制度。

二、非常规性教学工作中属于教学事故易发生的环节主要有:新学期开学第一周,法定假日后第一周,以及大一新生军训后正式开始上课的第一周;教师因事调课和事后的补课,以及因调课所引起的换教室和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换教师的过程中学生和老师的准确到位情况。

三、常规性教学工作中易发生教学事故的环节主要有:教材(开学后的教材不到位)、授课(无教案、没有作业、计划中的课程设计漏做、完不成课程教学进度)、试卷(试卷格式不规范、题量偏少)、监考(监考迟到或缺席监考)、阅卷(阅卷不规范、核分和登分错误)、教学文档(填写不规范、上交时间滞后)等。

四、学院给教师提供足够的教学信息,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尤其是《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中的有关规定)、学院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日程安排等。

五、教学秘书必须给老师提供信息完全(包括教学班级、教学时间、教学地点在内)的教师课程表,以及信息完全(包括考试班级、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内)的教师监考安排表。

六、常规性的教学工作提醒制度由教学秘书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包括:教师授课教材的预定和落实;教师授课教案的检查;教师授课质量的监控;教师授课过程中作业的布置和批阅;教师试卷制作内容和格式的规范、上交时间节点的准缺;教师监考时间和地点的提醒;教师阅卷规范和上交文档的准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