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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2022年06月13日 浏览量: 175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增强教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师基本素质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积极奉献。

(二)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养成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教风。

(三)把德育贯穿并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了解学生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培养学生成才。

(四)重视个人思想品格、道德风范和仪表举止对学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为人师表须言传身教、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五)善于对自己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及时做出总结分析和自我评价,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

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进行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科学的教学计划是教育思想、目标、模式的集中体现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教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培养学生的质量,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的第一关。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应反复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讨论,精心制定出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应确定各门课程的周课时数、学分数、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课程代码等。

三、教学大纲的制定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的基本文件,课程教学大纲应指出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情况,建议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等事宜,教学大纲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往教务处备案。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不得轻易变动教学大纲具体内容,如确需变动,应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审核、教学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教材选用标准

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本科教学的质量。各系(教研室)在开课前一学期,要组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材内容体系的教学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的要求,选定教材,各主要课程必须选用国家教育部推荐或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优先选择马工程教材),并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任课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五、备课质量标准

(一)各教研室在每学期结束前,应讨论并决定下一学期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和重点、难点,任同门课程的教师,讲课纲要和难点应基本一致。

(二)每学期前两周,教研室必须制定教学进度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系,一份交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系主任检查、调整教学进度情况。

(三)备课前要做好备课准备工作。备课前要熟悉教学大纲,掌握其中的教学基本要求;钻研教材,阅读足够数量的同类教材与相应的参考资料,明确教学重点、难点;了解本课程相关学科的联系、学生的学习基础、前期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衔接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选定恰当的教学方法,注意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意因材施教,提出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分类辅导措施。

(四)教师上课前,必须备好详细的教案。教案和讲课内容须与教材内容基本一致,应不断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五)提倡集体备课。担任同一课程的教师应该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切磋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六)上重复课的教师必须对教案进行及时的修改和补充,特别要注意吸收本学科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七)教师的教案,要接受学院、系(教研室)的随机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六、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一)教师上课应提前到达教室,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二)师生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课堂。

(三)课程第一堂课,教师应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了解。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着重说明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课外作业、测验及考试等要求和方法,以及各自在评分中的比重,使学生对学习本课程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

(四)每次上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学生人数较多时,可以抽查点名;学生请假须由班级考勤人员出示经过批准的请假条,否则,教师不予承认。上课时,学生突然生病,来不及向班主任请假时,任课教师可视情况准假。

(五)教师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打瞌睡、干课程以外的事要提出批评,学生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入考勤。

(六)教师授课时应观点正确、内容科学,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论证严密、逻辑性。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将基本内容讲得清楚、明白,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信息量不照本宣科。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七)教师每次上课都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要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不得讲授与教学目的无关的内容。

(八)凡教学需要又有条件做演示实验的,教师都应在课堂上做演示实验。

(九)提倡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十)课堂讨论前,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讨论题目,并列出参考资料和参考书,指导学生作充分准备;讨论时要积极引导,特别重视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真理的精神,培养学生表达自己独立意见的能力和胆识;课堂讨论结束时,教师要归纳总结,引导学生得出明确结论。

(十一)纳入授课计划的习题课,要明确讲授要求,认真备课:习题讲授要注意为基本概念服务,具有典型性,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学生习题中的错误要进行分析,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错误,要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和强化训练。

(十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应接受其它教师的随机听课,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七、课程作业质量标准

(一)根据课程特点确定作业量。

(二)各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根据作业量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又要防止负担过重。

(三)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作业应全部批改,教师对学生按时交作业补交作业和缺交作业要区别登记,对批改的作业要录入成绩,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问题的学生,要在适当时候进行讲评。

(四)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学院的随机抽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八、课后辅导质量标准

(一)根据课程特点、学生情况和教师工作量情况等因素确定课程的课后辅导次数。

(二)课后辅导包括指导学生制订自学计划,培养他们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指导学生理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回答学生的提问;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对所修程进行阶段小结和总结;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等。教师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的辅导和答疑,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九、课程考核标准

(一)教师应认真、严格地考核学生,考核形式为平时测验、作业、期末考试等。各专业班级每学期考试的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少于三门。

(二)笔试评定学生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一般期末考试占80%,平时成绩占20%(含作业、测验、学习态度),具体分值比例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三)考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教师讲授的基本内容,一般由主讲教师和任教同一课程的教师共同拟定,经系主任审定后报给教学副院长批准使用。试题内容一般包括认知、理解题,分析、综合、运用题,既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题,又有测试学生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考题;试题应难易得当、份量适当、分布合理,有试卷库的期末考试课程,原则上从试题库抽卷测试。无试卷库的课程考试须出A、B卷备选。

(四)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必须严格要求,不允许将试题内容在考前透露(或变相透露)给学生;考试时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学生舞弊,应及时处置。

(五)教师要在规定阅卷场地,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仔细阅卷评分。任同年级同一课程的教师要分题阅卷,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写出试卷分析报告,评后的试卷要按考场进行规范装订存档。

(六)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组成员应抽查试卷,了解考试和评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