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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2017年03月24日  浏览量: 373 次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一、意义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二、推优标准

团支部向学生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

3、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总支审批;

5、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在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作出决定,待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议

6、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认真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入党推荐表》,并作为党组织发展团员、青年入党的必备手续。

7、党组织接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入党推荐表》应在半年内讨论研究,并将结果通知共青团组织。

8、经学生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在推优工作中,学生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院党总支汇报情况。

院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团总支和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应重点对推优团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尤其要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信仰、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团支部重点负责推优以及对优秀团员进行考察,对优秀团员的日常行为及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团总支和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汇报考察情况。

2、考察内容

思想品德修养;日常行为(包括学习、纪律、卫生、参加集体活动等);政治学习;专业学习成绩;阶段性素质综合考评;同学威信;奖惩及任职情况等。

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及时记录所考察内容。考察结果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评议,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团支部每月向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和系团总支汇报一次考察情况。

建立考察档案,考察记录按人单独填写,按时间排列。

考察应实行回避制度,团支部成员本人的考察由班团联席会议确定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