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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工作规范

2022年06月15日 浏览量: 691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召集会议

    党会议由党书记召集,党政联席会议由党书记院长共同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议题提报程序

    1.按照“分工归口”原则,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按照各自分工依据学校《泰山学院二级学院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泰山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议事规则》所列议事决策范围提报相应议题,填写会议议题申请表报学院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负责人员汇总报会议召集人审定,除会议召集人明确增加的议题外,不再新增会议议题未经会议召集人批准,会议不得临时动议。

    三、议题报送要求

    1.提交的议题要提出明确的、可供会议选择的方案和意见。一般性工作汇报、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般不得提交

    2.涉及教学、科研和团学相互配合的议题,事先要主动与相关分管领导沟通,达成一致后再提报意见不能协调一致的,要报请学院主要负责人做进一步协调。

    3.每周二上午召开办公例会时提报会议议题,一般情况下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同一天召开先开党委会议。

    四、开会要求

    1.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讲清基本情况、提出需要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或方案。与议题相关的说明材料要简洁明了为会议决策提供参考,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讲话发言。要做到语言精炼,表达清楚,观点明确,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对具体工作要指明目标、给出方法、明确措施,便于实际操作和工作落实。
    3.会议主持。召集人要提前把关上会议题,无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一般性常规工作不上会,在确保会议议题讨论充分、顺利表决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4.会议记录。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签字确认留档,并在学院网站公开要围绕会议主题,全面概括、如实记录和反映会议精神。语言表述要条理清晰、观点鲜明、逻辑性强。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整理汇总。